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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二小学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0-18

东二小学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

(一)全校教职员工,都要认真执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登记制度。

(二)凡在工作中收受的礼品(礼金)均应全部登记上交。

(三)上交的礼品(礼金)中凡能退给送礼人的,均作退给处理。

(四)不易保存的礼品和属于一般性生活用品的礼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酌情处理。其它礼品由党政领导批准作为公关礼品使用。
五)是礼品上缴时限。自收受之日起,一个月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里礼品上交登记表

(五)上交礼品(礼金)的登记工作由党支部纪检负责。由后勤服务部门具体办理,礼品(礼金)的收交和处理工作须经党政领导批准,处理结果应由经办人在登记本上注明并签字。

(六)对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不上缴及多收少缴的,由支部纪检责令其登记上缴,并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