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东二小学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修改稿)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2009】2号文),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人防、物防水平,结合学校门卫制度和学情、校情实际,制定我校关于校外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校外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填写《上海市徐汇区东二小学来访登记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将由学校相关人员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销单。
2、全面推行来访人员挂牌进校制度。凡进入我校的校外人员在履行完登记手续后,要向学校门卫领取“访客证”,并在校期间必须挂持“访客证”。来访者离校时须将“访客证”与《上海市徐汇区东二小学来访登记单》一并交还门卫。
3、凡在校内举办各种类型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会议、文体活动等,主办单位应提前联系学校,在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有关校外人员方可进入学校。
4、学生因故离校,家长必须在门卫与班主任联系确认后,一律填写学校统一出门条,经班主任签名后方可带学生离校。
5、对拒不执行本办法的校外来访人员,门卫有权禁止其进入学校。
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