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东二小学职工职业道德承诺书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徐汇区东二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2、认真参加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3、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坚决不做;
4、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校园内吸烟;
5、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乱串岗、乱串办公室,影响其他老师正常工作;
6、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其他单位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在采购、业务洽谈过程中不收受对方单位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9、不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
10、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10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本《徐汇区东二小学职工师德承诺书》自东二小学第十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徐汇区东二小学职工师德承诺书》解释权归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所有。
徐汇区东二小学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