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二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以党支部为领导、以行政为主体、以工会为职能部门、以教代会为基本组织形式”的校务公开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必要内容。
第二条 实施校务公开,确保教职工对校务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学校管理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第三条 实施校务公开,保护和发挥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事业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第四条 实施校务公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第二章 校务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校务公开包括决策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两个方面。总体上,凡是需要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情以及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都予以公开。
第六条 四项原则:
1、 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是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 问题;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教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2、 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结合学校的实际,注重实效,正确处理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法人代表合法权益的关系,避免出现随意性和偏激。公开的内容做到真实可靠、准确可信。
3、 全面规范的原则:校务公开在内容上做到全面、完整,程序上做到规范操作。正确处理好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和建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关系,使校务公开制度切实成为学校的一项规范管理制度。
4、 方便群众的原则:校务公开在内容、方法和程序上要方便教职工,做到简便易行,便于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章 校务公开的内容与操作程序
第七条 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发展的重大步骤:
(1)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学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学校改革措施及方案。
(2) 财务经费使用状况,预算和决算,重要设备的添置,重要设施的建设,重要项目的合作。
(3) 晋级评审,技术职称评聘,奖励和处罚,先进考核评定与申报
(4) 教工的工资发放原则,交纳“四金”情况,福利分配,福利费使用
(5) 重要的人事变动,青年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2、 学校主要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状况:
(1) 学校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
(2) 年度计划工作执行情况。
(3)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汇报。
(4)社会、家长、教师的信息反馈。
3、 接受社会监督:
(1)办学情况,师德建设、行风建设情况。
(2)每学期收费标准,代办费使用结算情况。
(3)学生在校用餐餐费使用结算。
(4)学生参加课外活动费用使用情况。
(5)学生在校的作息时间。
第八条校务公开的操作程序:
(一)行政管理方面
1、校务公开报告,由校长主持草拟,经过学校行政会讨论、补充,并征求党支部意见后,再拿到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上讨论,听取意见和建议,并由教代会表决。
2、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会议,针对社会关心的问题,以政府的政策法规为前提,以学校领导班子的集体决定为依据,作出回答和承诺,并将承诺的内容、办理过程、期限和结果在校内公开。
(二)人事管理方面
3、教职工评优: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由有申报资格的教师提出申请,然后由组室根据名额提出推荐名单。学校行政会议确定初选名单后,交教代会代表评选产生有关人员,将评选程序、评选对象的工作实绩、学校行政会议意见和最终结果予以公布,并公布上级的有关文件。
4、教师职称评聘: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然后由教师个人申报、述职,再由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初评、复评,复评结果予以公布,征求全体教师意见,最后由校行政会议评定、上报。将上级有关文件及本校职务岗位职数、评聘程序、教职工任职资格与实绩、评聘结果予以公布。
5、学校年度考核:学校下发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由教师本人填写年度工作业绩情况及撰写述职报告,学科小组初审,学校考核小组复审、核定。将全体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分数、按上级规定应进行民意测评的票数、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将考核情况与本人见面。
6、对教师的奖惩:先由组室将拟受奖惩人员情况上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再通过教代会讨论和无记名投票,决定奖惩范围和程度。将奖惩情况通报本人或在许可的情况下予以公布。
7、学校人事调整:内部人事调整由校长提出方案,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按规定程序征求党支部和教代会意见,并报学区备案。将人事调动情况、党支部和教代会意见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公布。
8、 学校接受、安排借聘教工(包括临时工):由教工本人提出申请或校长根据学校情况提出要求,校行政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9、学校基建维修、重大设备购置及重要经济合同签订等事项:按照责任人审批权的范围向行政会议或教代会、教职员工大会征求意见,经集体讨论后决定,并将租赁合同文本、金额及用途予以公布。
10、学生的代管办费收取的金额:根据市教委制定相关项目、标准,学校发代收费明细明白卡给每个学生,并按照公示制度,学校将有关政策依据、收费费标准、支出项目、结算结果予以公开。
11、社会捐赠款和捐物:由捐赠人(或单位)在完全自愿、与入学挂钩无关的情况下捐赠,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接收。将捐赠人(或单位)、捐赠金额(或物品名称、价值)、用途、支出情况、使用结果予以上报和公开。
12、学校主要领导人廉政情况:每学度由学校领导个人向教职工大会报告自己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提出质询,有关领导向教职工作出解释说明。将借用公款情况、招待费用开支情况、公费出差情况、校车使用情况、通讯工具配备及费用报销情况予以公开。
(四)学生管理方面
13、按照上级规定及学校实际制定招生计划、招生班额、新生名额、招生范围,将招生计划(包括班额、范围、所需资料)、学生录取情况、编班情况、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公布。社会如有疑问,可致电学校查询。
14、学生奖惩情况,由班主任或学科教师提出拟受奖惩学生名单及相关学生表现情况,学校审查,依据有关制度作出决定。将受奖惩学生情况,学校意见及制度依据予以公开。
第四章 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九条 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公开校务:
1、召开教代会: 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按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教代会,将需要公开的有关内容作为教代会的议题,由行政负责人向教代会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和决定。教代会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听取建议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2、建立校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由行政负责人在校务会上通报校务公开的事项建立校务公开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向教代会代表或其他相关范围通报校务公开事项。凡有一定时效性的工作事项,及时组织通报。
3、 单项报告:按校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教代会审核小组负责对报告的事项进行预审,审核情况经教代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向教代会报告
4、 公告栏: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在公告栏公开有关事项。
5、学校信息网:通过电子信箱网络以及校长热线,及时公开信息,并答复教职工对各类校务问题的质询。
6、建立面向社会公开的制度:通过家长会、家长委员会、书面通知以及公告等形式公开校务。
第五章 校务公开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由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组成“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1、制定本校校务公开的实施细则,提交教代会通过。
2、全面领导校务公开的部署、组织、实施、反馈、总结、评估、整改工作。
3、讨论决定无明文规定要公开的校务是否需要公开及公开形式。
4、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作为教职工民主议事机构参与学校工作。
5、征集教职工意见,对教职工意见较大的事项作出处理和反馈。
6、向教代会和上级报告本校校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必须各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检查、研究和部署校务公开工作。
第十一条 由纪检、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其职责是:根据政策规定,负责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包括:
1、 监督校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和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2、 监督学校校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合法程序。
3、 反映群众提出的问题,督促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解决问题。
4、 组织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定期收集意见,及时向有关方面如 实反映情况。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必须各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总校务公开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每次会议前必须了解教职工的要求和反应,听取校务公开责任人的汇报,加强沟通和监督。工作会议后向全体教职工汇报监督情况。
第十二条 建立校务公开登记制度。学校在各类会议上公开校务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并由记录人签名;学校通过其它形式公开校务,也及时进行记录;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及时存档,以备查验。校务公开情况的登记和档案保管,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负责。
第十三条 关于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追究,按照《徐纪[2006]8号文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