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安排的制度与操作流程——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 ||||||||||||||||||||||||
一、界定: 除政府采购之外利用办公经费装修、维修的项目 二、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拟定基本建设项目,听取党支部、群众意见,经校务会讨论,统一思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书面方案。非经允许不得擅自动工。 三、委托教育局基建站落实施工单位。 四、建筑施工单位需根据学校基本建设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预算。 五、校方与相关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关于印发徐汇区教育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徐教[2007]9号)》的规定,签订协议。 六、施工期间,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施工监理。 七、工程结束,相关经费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审计后支付工程款。 八、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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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流程图不含项目被否决环节,如出现这类现象,即停止,再研究可行性。) 九、监督机制: 1、依据预算计划,征求党支部意见,拟立施工项目。 2、聘请专业人员。 3、对所需物品摸清质量及物价。 4、施工过程中做到多巡视、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协调解决。 5、决算表送交会计中心及本校留档。 6、经会计中心同意付费后,再通过支票或转帐形式进行付费,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 7、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暗中收受、截留、私分、贪污回扣行为的,除对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外,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相关责任。 | ||||||||||||||||||||||||
徐汇区东二小学 2011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