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制度 (修订) 为提高学校党支部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修养、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支部党员学习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党员必须切实加强政治、文化、业务、政策、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对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党员学习采取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的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体学习一般每月不少于两次,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学习,党员个人要坚持经常自学。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如辅导、座谈、边学边议、交流心得等。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聘请外单位专家讲课,或观看相关专题视频。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的内容主要是: 1、党中央重大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党章及重要的时事政治; 3、市教委、教育党工委指定的学习文件; 4、现实工作迫切需要的理论和专业知识; 5、课程改革的前沿发展趋势。 (四)党员个人自学的内容主要是: 1、党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重要的理论文章; 3、本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或技能。 (五)各种类型、不同内容的学习,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意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职业道德、推进改革开发的现实结合起来,与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六)党支部经常性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交流,每学期每位党员递交学习体会不少于2份,并通过学校校园网、专题论坛及时发布。 (七)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集体学习,都要建立考勤制度,支部宣传委员专人记录和考核。全体党员要遵守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故无法参加的学习活动,必须向党小组组长补课。 徐汇区东二小学支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