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XXXX工会第X届会员大会的请示 徐汇区教育工会: XXXX工会第X届委员会于XXXX年X月X日选举产生,现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拟定于200 年X月X日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筹备召开XXXX工会第X届会员大会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会议指导思想(结合形势和工会工作)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和通过第X届工会工作报告; 2、审议和通过第X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可以书面形式) 3、审议和通过第X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可以书面形式) 4、选举产生第X届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员。 三、委员的条件、名额及产生办法 1、工会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本单位在职的工会会员; (2)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4)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2、经审员的条件: (1)能掌握一定的工会财务知识; (2)能掌握一定的审计实务知识; (3)其他条件与工会委员会委员条件基本相同。 3、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员名额: 本届工会委员会拟由X名委员组成,按10%差额,候选人为X名。 经审员拟设1名经审员,候选人差额或等额。 4、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审员产生的办法; 按照《徐汇区教育系统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第八条第X种办法,产生工会委员和经审员候选人。 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工会委员和经审员。 四、工会主席产生办法 按照《徐汇区教育系统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附件 或《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操作。 当否?请批示。 落款(工会章) 支部意见 (盖章) 徐汇区教育系统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基层工会,是指本区本系统所属和所管辖、除国家机关以外的基层单位。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选举工作,包括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增补工会委员或工会主席。 第四条 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选举的筹备工作由本届工会委员会负责。本届工会委员会应在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换届选举工作,并拟定换届选举的请示交同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后交徐汇区教育工会(以下简称“上级工会”)。请示的内容应包括: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议程、时间,下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员的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名额,以及主席、经审人员设置名额(差额或等额)。上级工会在收到换届请示后一周内下达书面回复。 第六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可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也可设委员3人; 26人至49人者,设委员3人; 50人至99人者,设委员5人; 100人至200人者,设委员7人; 201人以上者,设委员7至9人。 第七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本单位在职的工会会员; (2)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4)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工会主席任职条件见本细则附件。 第八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应按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10%的差额率确定。候选人的产生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一)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的方法:提名名额一般与应选人数相等。具体操作中必须充分体现会员的民主权利,小组中每个会员都应充分发表意见,最后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确定小组提名名单后上交本届委员会。本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三天,听取群众意见。若无原则性意见,在选举日提交会员大会确认为正式候选人。 (二)以全体会员为单位提名的方法:召开会员大会,由每一位会员提名,名额一般与应选人数相等。本届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多于应选人数2至3名的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同级党组织研究后,确定符合差额率人数的候选人初步名单,张榜公布三天,听取群众意见。若无原则性意见,在选举日提交会员大会确认为正式候选人。 第九条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第十条 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本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本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第十一条 大会应先确定候选人正式名单。确定方式一般为举手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 选举前,应首先表决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一般应提前一天发到会员手中。 第十三条 选举设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由全体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中推选,经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和唱票人、计票人进行监督。 唱票人和计票人负责统计以及汇总投票结果。 第十四条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第十五条 选举人可以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如不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也可以另选他人。 第十六条 在选举期间,可为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会员设流动投票箱。 第十七条 收回的选举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第十八条 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会员人数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人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最后几名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在未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由大会执行主席征得多数会员的同意减少名额,在条件成熟时再补选。 第十九条 总监票人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告给大会执行主席,由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第二十条 工会主席的产生办法见附件: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基层工会一般设一名经审员。由会员大会差额或等额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换届工作结束后,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写换届选举结果报告,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附《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徐汇区教育工会负责解释。 徐汇区教育工会 20015年9月 通知 徐教工【2011】1号 关于印发《徐汇区教育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教育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沪工总组(2010)89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条例,经教育工会两委会讨论,制定了《徐汇区教育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徐汇区教育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实施细则 徐汇区教育工会
附件: 徐汇区教育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实施细则 为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教育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沪工总组(2010)89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条例,经教育工会两委会讨论,制定本《徐汇区教育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实施细则》。 一、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范围 基层工会组织期满换届和新组建的,其工会主席原则上实行直接选举。 二、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候选人的条件 1、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单位的工会会员; 2、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4、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廉洁自律,能自觉接受教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5、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会工作; 6、基层单位法定代表人、行政正副职、外籍人员不宜担任工会主席; 7、任职届期内未到退休年龄。 三、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具体办法和操作规范 1、拟实行直接选举的基层工会事先应征得同级党组织的同意(如无同级党组织,须经上级工会同意),经本届工会委员会讨论后,由工会向上级工会递交书面请示,经上级工会正式批准后方可进行。 2、制定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工会主席直接选举方案须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大会选举办法须经会员大会通过。 3、工会主席候选人的产生,初步人选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并进行公示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会员大会进行表决和选举。 4、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可采取等额选举办法或差额选举,一般应与委员同时选举产生,但工会委员必须实行差额选举。 5、直接选举的结果如与候选人不一致时,应尊重广大会员的意愿,将选举情况报上级工会审批;若选举未能产生工会主席,可由同级党组织与上级工会协商,在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内指定一名临时召集人,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6、选举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请上级工会批准,同时抄报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应在15天之内予以书面批复,逾期视作同意,可将情况越级向上一级工会呈报备案。 7、凡直接选举产生的基层工会主席,届中若有人事变动,新的工会主席的产生也应采用直接选举的办法。 8、有关直接选举工作的各种书面材料要及时收集封存,并由工作人员签名后加盖印章,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四、加强领导,为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做好组织保证 1、基层工会主席任期应与本届工会委员会任期一致。 2、基层工会主席在任期内,应每年向全体会员汇报工作并接受全体会员的测评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不合格”超过全体会员三分之一以上,应主动向工会委员会提出辞职,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即免去工会主席职务。 3、徐汇区教育工会每年对基层工会主席进行岗位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基层工会主席的综合能力。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完成岗位培训的,一般不宜连任。 4、基层工会主席任期未满的,不应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当事先征得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和区教育工会的同意。
关于******第*届工会选举结果报告(直选) 我校(园)于 年 月 日召开第 次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 届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员; 参加选举应到(指应该参加的会议人数) 人,实到 人,缺席 人;发出选票 张,收到选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废票 张。 工会主席直选选举结果如下:(写得票情况) 工会委员选举结果如下:(写得票情况,包括在选票中提到名字的所有人) 经审员选举结果如下: 以上 、 、 (所有当选人)等 位同志得票数超过半数以上,按有关选举规定当选为新一届工会委员,同时选出某某同志为经审员。 工会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特此报告,请审批。 此处党支部的签署:已阅。 (并盖章) 关于******第*届工会选举结果报告(不是直选) 我校(园)于 年 月 日召开第 次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 届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员; 参加选举应到(指应该参加的会议人数) 人,实到 人,缺席 人;发出选票 张,收到选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废票 张。 工会委员选举结果如下:(写得票情况,包括在选票中提到名字的所有人) 经审员选举结果如下: 以上 、 、 (所有当选人)等 位同志得票数超过半数以上,按有关选举规定当选为新一届工会委员,同时选出某某同志为经审员。 第 届工会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并作了分工。应到委员 人,实到 人,发出选票 张,收到选票 张,选举结果: 同志得 票,当选为工会主席。 工会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特此报告,请审批。 此处党支部的签署:已阅。 (并盖章) 第 届工会委员会分工登记表 单位 人数(男 女 )人 选举日期:
填表日期:200· 填表人签名: 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女职工委员会 组建情况表
说明: 1、基层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应与基层工会同步换届、同步选举。 2、男同志当选为工会主席的应同时担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同时再设立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该职务由分工女工委员担任。 3、女同志当选为工会主席的应同时担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不再设立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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