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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东二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作者(来源):东二小学 潘子俊    发布时间:2016-12-11

 

上海市徐汇区东二小学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徐汇区东二小学

二○一五年六月

 

 

 

 

一.门卫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电气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八.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九.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十.校内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卫生和防疫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门卫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

1、传达室是学校保卫工作的重要部门,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2、门卫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学生进校离校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执行。进校后,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门卫有权制止。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

3、凡来访者或联系工作的同志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门卫接待客人要文明礼貌,首先用电话通知被访者是否需要接待,如可以接待,必须督促来访者填写会客单,佩戴“访客证”方可进校,离校时由接待人签名后连同“访客证”送回传达室。

4、传达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逗留、聊天、抽烟、吃零食。

5、公私物品带出校门,必须经总务部门办妥出门证。如证物不符,门卫有权拒绝其携带出校。

6、教职工中途离校,门卫要督促教职工做好登记工作。

7、门卫接听电话要说:“您好!这里是徐汇区东二小学,请讲”等礼貌用语。

8、节假日值班人员,应把值班时间内所发现的情况和信件、报刊等物,分别做好登记,以便查对核实。

9、每逢教工学习及开会时,对外一般不接待,有特殊情况除外。

10、节假日及平时晚上学生不准入校,如有特殊情况,由教导处统一办理准入证才能进校。进校后有损坏公物等情况,值班人员有权教育或令其出校。

十、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无关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室。

注:[火警:119;匪警:110;急救中心:120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电气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脱排油烟机等设备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

七、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

八、教职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由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单位制造、安装和改造。设备使用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学校应当建立特种设备资料档案。

二、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学校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将有关情况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学校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学校不得擅自变更特种设备的用途。

四、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五、学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应当停止使用,进行检查,在确认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定期进行校验、检修。

六、需要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学校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证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 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3、 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4、 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5、 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6、 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7、 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8、 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9、 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10、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11、 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内安静。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及材料。

13、 实验前对照实验要求,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

14、 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意外,应听从老师指挥。

15、 在实验过程中应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准确填写实验报告。

16、 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17、 实验完毕,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后勤社会化、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9)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学生的饮用水由学校卫生教师负责管理。

(2)提供给学生的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3)由总务处负责,卫生室监督,每月定期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4)要求学生每天带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 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体育课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3、在进行包括实心球、垒球在内的田赛项目锻炼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内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

4、在体操项目练习时,必须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5、课任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安全教育。

二、课外体育活动

1、所有班级和学生按课外活动轮流表参加体育课外活动,并按规定的项目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他项目的活动。

2、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

4、实心球等投掷项目锻炼必须由班主任领取运动器材并负责安全监督,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

5、各班主任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听从纠察劝告,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四、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八.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由区教育局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建造,并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校外用户不得进入校园网,不得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

二、网络信息管理人员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登记并报网络中心备案,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校园网管理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校园网不得进行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允许进行任何破坏网络服务的行为。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四、区()教育局网络信息中心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不得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不得传播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

五、学校建立校园网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作为校园网管理机构。校园网管理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网络安全。

 

 

 

 

 

 

 

 

 

 

 

 

 

. 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

二、学校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政府有关标准对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监护。建立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2.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3.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

四、学校门卫应当由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学校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政府有关部门及特种车辆除外),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以及动物带入校园。

五、学校出入口安装坚固、防撞、防撬安全门(栅栏门),高度应与围墙相匹配;围墙应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关标准。按标准安装校园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出入口和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按标准安装电视监控设施。校门卫室、校长室等处安装110报警装置。

六、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教师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财务室应当按照规定存放现金。学生上体育课或离开教室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校内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加强对校内的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未经学校同意,社会车辆不得进入学校。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二、学校门口和校内的主要道路上应设置减速和限速标志。在重要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减速垫。划好各类行车标线。保证校内道路交通规范有序。

三、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经教育局和公安交警部门核准,领取《校车证》后方可运行。对接送学生的学校自有校车要喷涂统一颜色。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严禁租用私人车、报废车、改装车、故障车及货运车接送学生。

四、机动车辆应定期保养和检测,安全技术状况必须保持良好,所有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两次技术验审。

五、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每一车次必须安排教师随车接送。学校领导应定期随车检查,遇到恶劣天气必须亲自随车接送学生。

六、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及安全驾驶经历。对驾驶员应加强教育管理,严禁超载、超速、抢行、疲劳驾驶。学校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参加一次行车安全教育活动。

 

 

 

 

 

 

 

 

 

 

 

十一.卫生和防疫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卫生室,确定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医疗器材和药品。

二、加强药品管理。各类药物应按规定贮存在玻璃瓶或塑料瓶内,贴上标签,注明药名。

三、定期检查药品,凡过期失效或因保管不当引起药物变质的,应及时处理,并补充新药。

四、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及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学生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预防性服药。

五、做好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制度,以控制传染病源。

六、管理好学校的卫生保健资料,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七、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予以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劝其休学。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安排治疗、修养。

八、学校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及时发现和努力化解学生的心理危机。

 

 

 

 

 

 

 

 

 

 

十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学校每月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各类设施设备有无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通道楼梯照明和应急照明情况;

3.消防车通道、灭火器材配置及消防设施有效情况;

4.用电、用油、用燃气有无违章情况;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治安、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夜间治安、消防值班巡查、记录情况;

8.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二、安全检查由学校领导以及安全员带队。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字。安全检查结束后,学校应当落实责任人,限期对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进行整改。

三、对学校内重点要害部门应当每日进行防火防盗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公众密集场所在活动期间的安全巡查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活动结束时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有寄宿生的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值班和安全巡查。

五、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学校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