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二小学学生代办监督制度
为更好地执行好教育收费“一费制”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产生学生代办费用收取监督小组,重点对以下事宜进行监督管理。
1、财务部门是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应通过公示栏、告家长书、有关会议等形式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告诉各种收费内容。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接受内外监督。
2、是否按区物价局、教育局计财科及学校共同约定的明白收费表中项目收费。
3、所有收费金额是否按规定及时介入学校因银行帐户中。
4、是否将在代办过程中发生的回扣及劳务返还纳入学校帐户中,以及到帐后的处置情况。
5、财会人员的帐务处理流程是否及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