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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9-05-03

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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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汇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我区未成年人保护专职教师,欢迎有志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教师报名应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       指导思想

积极稳妥地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竞聘上岗的形式选任未成年人保护专职教师(以下简称未保教师),使竞聘工作成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动力,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活力和创新力。

二、       岗位设置

未成年人保护专职教师,3名。

三、       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区教育事业。为人正派,乐于奉献,勤奋好学,团结互助。

2、具有大局意识,遵守纪律,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胜任常规的公文写作,胜任档案管理和简单的财产管理工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

4、能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特殊性,身体健康,服从街镇工作和寒暑假工作的安排。

5、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6、徐汇区教育系统在职教师优先录用。

四、       竞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5月4日-5月8日。

报名办法:填好竞聘报名表后交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天平路69号3号楼104室)

2、面试与考核。

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于5月22日-24日组织专家进行面试和考核。

3、聘用。 5月31日前确定聘用人员,7月1日新岗位报到工作,9月1日起统一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至长乐学校的手续。

 

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

2009年4月29日

徐汇区教育系统公开竞聘报名表
应聘单位: 应聘岗位: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年月  
身份证号   学 位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证 书 号  
毕业时间                       
         
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健康情况 是否有传染病史 是否有精神病史 需要说明的影响履职的其他疾病  
个人简历(含奖惩情况)  
家庭成员简     
组织推荐意见(个人报名无需填写)  
                 
    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均真实有效,符合《竞聘岗位要求表》规定的竞聘条件和职位要求。本人也没有任何不胜任竞聘岗位的健康问题。上述信息如有不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若被聘用,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承诺人:                                 
填表说明:
1、报名表所填内容应与实际相符,承诺人须本人签名。
2. 学    历: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其它等。
3. 属组织推荐的人员需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时需附上相关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与报名表一起交至人才中心(天平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