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家庭小药箱,安全合理使用药品常识
老师们、同学们: 药品是一种是防病治病、保护健康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保证公众的用药安全有效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体现一个国家进步和文明的标志。国家历来重视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保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用械安全,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早在1984年9月国家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 讲到药品,大家就会想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非处方药”不是药品的本质属性,而是药品管理上的确定的概念,两者都是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也称药品分类管理,就是按照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给药途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制定相应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由于患者无法正确了解自己的病情,患者只有就诊后医生开具处方才可获得处方药,并在医务人员指导和监控下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医生处方,消费者即可自行判断、购买、使用。非处方药是经过长期临床使用,治疗或者减轻患者易于准确判断轻微病症的药品。非处方药不能包治常见病,仅对一些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便秘腹胀等能自我判断、自我药疗的轻微疾病或一些已确诊的慢性疾病才可以用非处方药进行治疗。因为治疗这些疾病的非处方药都是应用安全、不良反应较少且患者易于掌握的药物。而不少常见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等病情比较复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应用处方药治疗,即药品的选择劝在医生。因此在上海的零售药店,大家可以自由购买非处方药,但购买抗菌素等处方药时就要凭医师的处方或记载医师处方的病历才能购买。 如今,备些常用药已经成为很多家庭的习惯,不少家庭都准备了家庭小药箱。但是,家庭小药箱在方便之余存在的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一些市民的安全用药的意识比较淡薄,家庭药箱普遍有过期药品和无任何标识的假药,并且内用药与外用药混放,紧急时易弄错。因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呼吁市民一定要经常清理家庭药箱,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各社区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广泛开展用药安全知识教育。 家庭药箱有些常备药有一定的配伍禁忌,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像络活喜(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每天只能服一片,长期服用会造成白细胞减少。服用这类药物后,最好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另外,家中内服药与外用药要分类存放,避免紧急时弄错。无任何标识的药品,即使有一定的效果,也是典型的假药,市民最好不要服用。 有些人家中备有处方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议,处方药一定要在医生的嘱咐下使用,如果生病要用处方药时一定要有确切诊断,自己肯定用何种药品。否则应该及时就医,药品随买随用。非处方药可自行购买少量,但也不能囤积太多。 我们再谈谈药品有效期,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不变的期限。药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年月,即为该药品使用的最后一天。如有效期为2005年7月,是指有效期到 最后我们讲讲药品的保存,一般药品应在干燥、低温、阴凉、密封、闭光状态下保存。在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上都有储存要求,如低温即指2- 对家中贮藏的药品应定期检查,标明有效期的药品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如多酶片的有效期只有1年,氯霉素眼药水的保质期亦为1年。凡已经过期失效的药品及受潮变质、变色、霉变的药品均不可继续使用,应尽早清除。 药品绝不可放在冷冻室内,因为药品中有一定的水分,液体制剂更以水为主,结冰后会破坏有效成分,降低疗效。 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