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二小学禁烟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全国爱卫会等十一个部、委、局《关于在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上深入开展不吸烟活动的通知》精神,地一步控制吸烟,保护不吸烟者呼吸清新空气的正当权益,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教室、走廊、会议室和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在会议室、工作场所及公众休息处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和监督电话。
3、在教职员工中经常开展吸烟危害健康、危及安全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条例》,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4、对外来人员吸烟要耐心劝阻、教育。
5、不在禁止吸烟区域内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
6、吸烟者主动戒烟,他人应积极鼓励支持,鼓励和帮助吸烟者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7、以每年的“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在师生中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