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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徐汇区东二小学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10

2017年徐汇区东二小学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拟东二小学师德师风追究制度。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校内通报批评并处理。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轻,造成不良后果有一定程度影响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并不得参加评优。

3、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不良后果有较大影响的,给予当事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给予相关的处分。

4、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严重影响很大的,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当事人给予考核不合格或转入其他岗位。

5、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徐汇区东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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