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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传染病告家长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9-20

告 家 长 书

亲爱的家长:

近来,本市部分中小学校陆续发生聚集性发热及水痘疫情,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为有效防止聚集性发热及水痘疫情等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流行,市教委发布通知,要求各校加强晨检外,出水痘的学生必须隔离治疗,发热学生必须去医院检查治疗。
    根据要求,学校对出现头痛、发烧、身体不适或疑似水痘病例的学生,立即通知家长,请家长送往儿科医院传染科就诊,进行隔离治疗,同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
水痘患者必须隔离至水痘全部结痂且痂皮干燥后,并由儿科医院传染科医生开出“返校证明”方可返校,隔离时间不得少于病后2周。发热学生必须等体温恢复正常才可来校。    

现要求家长配合学校作好以下工作(重要):

◆水痘患儿应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甚至到痂脱落。(一般隔离期为2周)返校时应带有医院开的返校证明。必须是传染科盖章。

◆流行季节少去公共场所。对接触过水痘病人的孩子最好也要隔离观察3周。

◆每天检查孩子身上(背部等)是否有红色疹子,是否带有小水泡,若有发现及时去医院确诊,而不是隐瞒病情。

◆感冒的孩子家长要及时带去医院就诊。

◆为了保护健康群体,感冒没有痊愈请家长不要急于让孩子来校。

◆请家长每天早晨为孩子量体温,并在任务本上作记录,以备班主任检查,体温超过37.5摄氏度请在家休息,不要来校。

◆孩子如有不适或不来校的情况下,请及时告知班主任。

◆有条件的情况下请及时给孩子服用预防药物,例如板蓝根冲剂、维生素C泡腾片等

 

 

我已阅读以上通知,并会配合学校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学生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家长签名____________

请家长填写好回执明天交班主任

                                东二小学2009-5-12